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来源 :本站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09-25 14:58:43 * 浏览 : 4942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于2019年9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9年9月23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9年9月25日的“中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HST2019-157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陕西省咸阳市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老师 029-33555036
联系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6号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9-81779899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四、标讯信息: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用途:食堂食材
行业划分:货物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共计380万元,其中第一包196万元整,第二包184万元整(预算金额为暂估价,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五、中标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9月2日
中标日期:2019年9月25日
中标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1包:
中标单位:咸阳元森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优惠率%):(小写)13%
(大写)百分之十三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中路宝泉佳苑商住楼4单元11层2号
联系人:王超选
联系电话:029-33231339
服务期限:12个月
第2包:
中标单位:西安成城裕朗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优惠率%):(小写)5%
(大写)百分之五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报恩寺街88号303-1
联系人:张秋丽
联系电话:029-82522271
服务期限:12个月
评审专家名单:田淑梅、李京哲、周高怀、赵彩茸、李宏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倩、曹美奇
联系电话:029-81779899转8009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货物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
第1包: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伍拾柒元贰角(¥22757.20元)
第2包:人民币贰万叁仟贰佰贰拾捌元整(¥23228.00元)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HST2019-157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陕西省咸阳市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老师 029-33555036
联系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6号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9-81779899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四、标讯信息: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用途:食堂食材
行业划分:货物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共计380万元,其中第一包196万元整,第二包184万元整(预算金额为暂估价,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五、中标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9月2日
中标日期:2019年9月25日
中标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1包:
中标单位:咸阳元森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优惠率%):(小写)13%
(大写)百分之十三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中路宝泉佳苑商住楼4单元11层2号
联系人:王超选
联系电话:029-33231339
服务期限:12个月
第2包:
中标单位:西安成城裕朗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优惠率%):(小写)5%
(大写)百分之五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报恩寺街88号303-1
联系人:张秋丽
联系电话:029-82522271
服务期限:12个月
评审专家名单:田淑梅、李京哲、周高怀、赵彩茸、李宏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倩、曹美奇
联系电话:029-81779899转8009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货物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
第1包: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伍拾柒元贰角(¥22757.20元)
第2包:人民币贰万叁仟贰佰贰拾捌元整(¥23228.00元)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