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工作纪录片拍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受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工作纪录片拍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工作纪录片拍摄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ST2017-03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229号
联系方式:029-8671656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联系方式:029-8315168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工作纪录片拍摄项目,具体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纪录片拍摄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凭证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 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缴纳收据;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12 月 28 日至2018年 1 月 4 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9 日14:00。
2、磋商时间:2018年 1 月 9 日14:0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4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张涛
电话:029-83151689转604
电子邮件:zhangtao@chinaitsms.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610501 740015 00000 427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