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项目中标公告
* 来源 :本站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12-17 11:41:34 * 浏览 : 5002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项目于2019年11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9年12月12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9年12月17日的“中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项目
项目编号:SXHST2019-197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安康市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贾洪宇 0915-3831032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曹美奇、张倩 029-81779899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四、标讯信息: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品目:综合办税自助终端
行业划分:货物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2万元整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采购标的所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自助办税终端相关工作需要,根据各类自助办税终端的使用频率,本次拟补充购置自助终端82台,其中综合办税自助终端11台,发票申领自助终端25台,发票代开自助终端29台,智能盖章自助终端17台。
五、中标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1日
中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中标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小写)¥4,380,030.00元
(大写)肆佰叁拾捌万零叁拾元整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61号国税大厦后楼202室
联系人:魏彩霞
联系电话:029-62623817
供货安装调试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
质保期:合同签订后3年免费质保及运维
评审专家名单:王波、冯德民、刘秋让、王合法、周金娟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倩、曹美奇
联系电话:029-81779899转8009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货物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 人民币伍万贰仟壹佰捌拾元叁角叁分(¥52180.33元)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项目
项目编号:SXHST2019-197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安康市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贾洪宇 0915-3831032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曹美奇、张倩 029-81779899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四、标讯信息: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品目:综合办税自助终端
行业划分:货物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2万元整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采购标的所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自助办税终端相关工作需要,根据各类自助办税终端的使用频率,本次拟补充购置自助终端82台,其中综合办税自助终端11台,发票申领自助终端25台,发票代开自助终端29台,智能盖章自助终端17台。
五、中标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1日
中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中标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小写)¥4,380,030.00元
(大写)肆佰叁拾捌万零叁拾元整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61号国税大厦后楼202室
联系人:魏彩霞
联系电话:029-62623817
供货安装调试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
质保期:合同签订后3年免费质保及运维
评审专家名单:王波、冯德民、刘秋让、王合法、周金娟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倩、曹美奇
联系电话:029-81779899转8009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货物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 人民币伍万贰仟壹佰捌拾元叁角叁分(¥52180.33元)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